2020年以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四举措妥善办理农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积极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对32名涉案当事人适用刑事和解不起诉,其中故意伤害案件29人,过失致人死亡案件1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件2人。为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明确每周派遣一名检察官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了解相关案情,并提出侦查取证方向,引导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以促进涉案当事人和解为导向。如本院办理的覃某某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覃某某因自家耕牛被偷,为发泄情绪将收购耕牛的被害人陶某某打伤。检察官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主动介入并向公安机关提出化解矛盾思路,最终经高山镇派出所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化解矛盾。
二是部门联动,凝心聚力化解矛盾。联合控告申诉部门做好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主动与乡镇法治办公室及村委会,一起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矛盾根源,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如本院办理的彭某某故意伤害案。了解到当事双方系因土地边界纠纷而发生的殴打后,检察官主动与乡镇法治办公室及村民委员会联系,共同前往涉案当事人家中了解矛盾根源,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成功化解矛盾。又如本院办理的安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检察官在走访被害人家时,通过村委会了解到被害人因案导致家庭困难,遂让被害人亲属向本院提交司法救助申请,为被害人安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0元。
三是宽严相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于涉邻里纠纷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导向,充分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实现“捕少诉少,治安更好”的法治效果。如本院办理的袁某某故意伤害案。审查逮捕阶段因犯罪嫌疑人袁某某不愿意赔偿且有自残表示,检察官依法从严批捕,移送审查起诉后,经过检察官组织双方积极调解,袁某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促使矛盾化解,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四是以案释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检察官主动邀请听证员、当地村委会及案件当事人双方到当地开展公开听证,听取各方声音的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向当地村民普及法律,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如本院办理的王某甲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与被害人王某甲因口角产生矛盾而互殴,前往当地组织村民委员会及附近村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等共计365投注终止_日博365官网_ibay365
30人召开公开听证,取得良好的效果。